CCS向船舶推出電子證書以及檢驗文件電子化服務,以減輕相關方因依賴紙質證書而承擔的行政負擔,促進船舶、船岸信息交換和相關手續的優化。
1、電子證書
CCS簽發的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力,符合IMO《電子證書使用指南》的要求。
FAL.5/Circ.39/Rev.2
CCS按照船旗國授權簽發法定電子證書。
授權清單
船舶管理公司/經營公司可以向CCS當地單位提出對其所有船舶簽發電子證書的需求,也可以結合船舶的檢驗/審核提出需求。
請查閱客戶使用指南了解相關操作。
客戶使用指南
CCS“關于簽發船舶電子證書的通告”應保存在船上,與電子證書一同提供給相關方。
關于簽發船舶電子證書的通告
2、電子文件
請查閱客戶使用指南了解相關操作。
船舶檢驗電子文件客戶使用指南
CCS“關于為CCS級船舶提供檢驗文件電子化服務的通告”應保存在船上,與船舶檢驗電子文件一同提供給相關方。
關于為CCS級船舶提供檢驗文件電子化服務的通告
3、遠洋漁船
遠洋漁船電子證書及文件自2020年11月6日起開始簽發文件為:
關于中國籍遠洋漁船簽發電子證書的通告
4、服務供方(檢修檢測機構)
11月15日起,CCS將為服務供方(檢修檢測機構)簽發供方認可電子證書:
關于簽發供方認可電子證書的通告
請查閱客戶使用指南了解相關操作。
供方認可電子證書客戶使用指南
5、電子發票